第16章 三个条件

常凯往胡振华旁边挪了挪,笑道,

“胡兄弟,有个喜讯要和你分享,在我的运作下,咱们的羊毛生意可以开始了,以后,你再也不用要饭。我不是欠你三千两吗,用这个作本钱。我又拉了几个人入伙,一共凑了三万两银子,将来年盈利能达到百万,我们多分你10万两!也就是说,兄弟你一年能赚到20万两!”

胡振华皱起了眉头。

不正常!很不正常!

你们勋贵子弟赚了几十万两没什么,我一个乞丐,能分20万?

财帛动人心呀!回头,咱老胡估计被你们吞的连渣子都不剩。

淮西勋贵,大都是出身草莽,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,道德观念薄弱,行事粗暴,在天子脚下还好说,一旦外放,他们会巧取豪夺,视人命为草芥。最典型的就是南方的朱亮祖,山高皇帝远,这家伙几乎刮地三尺。

勋贵多有不法,是朱元璋大杀功臣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退一万步讲,就算勋贵讲诚信,老朱也容不下民间巨富,沈万三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
常凯见胡振华在发愣,用肩膀撞了他一下,调侃道,

“怎么,高兴傻了?”

胡振华定了定神,笑道,

“常大人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那!三万两银子,说拿就拿出来了,佩服佩服!”

常凯为自已的机智暗自得意,这三万两,大部分是和朱标借的,不然,当着储君的面,你随随便便拿出巨款,岂不是要惹人猜忌!

“为了这笔银子,兄弟嘴皮子都磨破了,你可不能让兄弟落了面子!不然老子跟你没完!”

胡振华眼珠子一转,笑道,

“不会,有我出手,,一年之内就让你回本,以后都是纯赚!”

常凯的笑容凝固在脸上,不可置信地问道,

“不对吧?你不说让你来运作,一年可以赚百万?”

“我是说过这话,但那是有前提的。你就出三万两,就敢让我年赚百万?常凯,你可真敢想啊!”

常凯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。当着储君的面,你敢戏弄老子?入你娘的……

朱标咳嗽了一声,常凯连忙收拾心神,勉强挤出笑容,问道,

“那什么样的条件,才能年入百万?”

“第一,你的本金至少要100万两。”

常凯的脸绿了!

“第二,必须拿到朝廷的批文。和草原做生意,太敏感了,一旦被人告发,就算开平王复生也保不了你们!”

常凯的脸更绿了!

“第三,最好把内承运库拉进来当你的股东。”

常凯的脸变成了树叶!

明朝皇室管理财产,有两个重要的部门,一个是皇帝的私人小金库,叫内帑。还有一个是整个皇室的小金库,就是内承运库。

但是,由于皇帝的独裁性质,这两个机构里的财产,一般都由皇帝支配。

胡振华要求常凯拉内承运库入股,实际上是要拉皇室下水。

常凯缓了很久,才消化掉胡振华提出的三个条件。

“胡兄弟,你不是号称参悟了天道,有没有其他办法?”

“有啊,你去当海盗,抢了狗日的小倭猪!他们那里有一座银山,储量高达上亿两!”

“什么!”

胡振华放眼望去,发现发出惊叫的是一个年轻人,他面色如玉,身上的那股雍容华贵,根本不是普通衣衫能遮挡的。

难道是哪家的公子?

朱标见胡振华在凝视着自已,拱手笑道,

“在下黄木票,也是即将成立的羊毛商号财东之一。”

胡振华拱手回礼,

“幸会!阁下可是宜春侯黄家之人?”

朱标哑然失笑:“先生何有此问,莫不是姓黄就该和勋贵有关系?”

“与凤凰同飞,必是俊鸟;与虎狼同行,必是猛兽;与智者同行,会不同凡响;与高人为伍,能登上巅峰!阁下与常凯晚间同游,必是豪门。”

朱标爽朗地笑了起来,反问道,

“先生也非豪门,奈何常大人能交之?”

“人之际遇,鬼神难测。皇帝还有几门穷亲戚,常大人遇到我,也就不足为奇。”

胡振华刷刷地在地面上画了一幅倭国地图,随手一指,淡淡说道,

“这就是石见银山!目前还没被发现,两位若有意,可以派人去!”

朱标盯着地上的图,要将之印在脑海里。

明朝建立之初,国家白银严重不足,主要原因有两个。

一是元朝末年的长期战乱,社会经济遭到巨大破坏,矿业开采等活动停滞,白银产量下降。

二是元朝主要使用纸币,白银更多地作为储备,并且元末纸币贬值严重,经济秩序混乱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明朝初期交易主要用宝钞(纸币)和实物,如粮食、布帛等,白银货币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。

朱标记住地图后,好奇地问道,

“先生刚才说倭国的银矿还没被发现,你是如何得知的呢?”

“天机不可泄露!”

几人说话间,郭受买了酒菜过来,这家伙很聪明,知道讨好常凯,而且还给狗子兄妹带了几个包子。

论机灵劲,比韩武强多了。

花生米、猪头肉、两只烧鸡,两瓶黄酒。

胡振华躺在稻草上,动都不动,而是懒洋洋地问道,

“没有牛肉,羊肉总有吧?”

常凯听到‘牛肉’二字,差点没忍住要去踹胡振华一脚!就因为那盘肉,自已差点在鬼门关走了一圈。

朱标使了个眼神,他身后的侍卫小跑着离开了。

胡振华见状,朝远处喊道,

“狗子,过来!这盘肉归你了!”

常凯忍不了了,骂道,

“你狗日的什么意思?这是我的东西,你倒是会做顺水人情!”

“什么你的,这是郭受买的!”

“钱不是我给他的吗!”

胡振华哼了一声,蓦然坐了起来,瞪着眼睛说道,

“这我就得和你好好掰扯掰扯了。你刚才扔银子的时候,说的是‘赏你的’,这没错吧?”

“对呀!”

胡振华跳了起来,唾沫星子乱飞:“这不就结了!你赏出的银子,已经成了郭受的私人财产。他买的酒肉,凭什么说是给你的?”

“当然给我的,难不成是给你的?”

胡振华眼珠子瞪的溜圆,反问道,

“你确定是给你的?”

“当然是给我的!”

“这么说你会收?”

“我当然……”

常凯意识到不对,可一时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。

朱标看着他抓耳挠腮的样子,真是为他着急,如果常凯收了郭受的孝敬,那是受贿。

有些事,不较真都好,如果较起真来,不死也得脱层皮!

胡振华端起猪头肉,催促道,

“常大人,你倒是给个痛快话呀,狗子还眼巴巴地等着呢!”

常凯心中的那股不安越来越强烈,他盯着猪头肉,挥了挥手,

“算了,算了!这玩意是郭受送你的行了吧!”

狗子接过猪头肉,欢天喜地地跑去和妹妹分享。

常凯吃了小亏,气鼓鼓地坐下,没好气地说道,

“羊毛生意能不能年入百万,你倒是给个痛快话?”

“只要你满足三个条件,到明年这个时候如果不能赚100万两银子,你砍我的脑袋!”

常凯的脸上又开始绿油油的。